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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全市教育行政干部的节日倡廉信

信息发布:办公室 发布时间:2010年01月28日

牛耕沃野扬长去,虎啸青山万木荣。在刚刚过去的2009年,您辛勤耕耘、夙兴夜寐,为创建“江苏省教育现代化县(市)”,为打造“教育如皋”品牌作出了贡献。值此新春佳节到来之际,谨向您致以深深的敬意!向您的家人表示亲切的慰问!

廉不廉,看过年;洁不洁,看过节。春节期间是人情往来的频繁时期,也是违规收送礼金现象的多发、易发、高发时期。为了确保每位教育行政干部在繁忙的日常工作和公务活动中,在传统的亲情、友情面前,把握原则,明察慎辨,正己律人,我们特致信于您,真诚地希望您思廉砥廉,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,坚决抵御各种诱惑腐蚀,做到不正之友不交,不洁之地不去,不义之财不取,非分之利不拿,倍加珍惜自己努力奋斗的岗位,倍加珍惜自己幸福美满的家庭,倍加珍惜自己令人钦佩的人格,共同打造清明廉洁的教育行风,营造崇廉尚洁的社会氛围。

近年来,为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,中央和省、市多次就各级领导干部不得接受和赠送现金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。最近,上级纪委又专门下发了《关于重申廉洁自律规定,加强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公职人员严格执行节日廉洁规定,坚持清廉节俭过节。您若有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金和贵重物品等,务必按有关规定在一个月内上交市局纪检监察组织或“510”廉政帐户。

党和人民殷切地希望您勤政廉政,在工作岗位上发挥更大的作用,为打造“江苏有位、全国有名”的“教育如皋”品牌作出新的贡献。

祝您节日愉快,全家幸福,万事如意!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中共如皋市教育局纪工委

2010年1月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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